選擇應(yīng)用隔熱耐火材料的原則
(1)熱工設(shè)備采取隔熱措施后,應(yīng)不影響整個耐火材料砌體的壽命;
(2)對于連續(xù)工作的高溫窯爐,一般大面積隔熱是合理的,可以減少熱損失。但少數(shù)特殊的部位,如平爐爐頂,當(dāng)隔熱措施影響爐頂壽命則不宜隔熱。對于周期性工作的窯爐,蓄熱損失是它熱量損失的主要因素,如果因隔熱而使砌體溫度升高所造成的蓄熱損失超過了不隔熱條件下的散熱損失,則沒有必要隔熱。所以,周期性工作的窯爐要通過蓄熱與散熱損失的具體計算而決定是否采取隔熱措施;
(3)由于隔熱耐火材料有較高的氣孔率,在使用隔熱耐火材料時不能承受過大的載荷,還要避免與熔融金屬、熔渣及高溫爐塵接觸;
(4)隔熱耐火材料強度較低。在砌筑隔熱耐火材料時,耐火磚縫隙和膨脹縫要正確布置,以免因膨脹而擠壞砌體。隔熱耐火材料不應(yīng)遭受強烈的機械震動、撞擊和摩擦;
(5)隔熱耐火材料的重?zé)€收縮大,最高使用溫度要低干燒成溫度100℃左右,絕不能超過允許溫度使用;
(6)隔熱耐火材料熱震穩(wěn)定性較差。使用隔熱耐火材料砌筑爐窯內(nèi)襯時,溫度升降速度不宜過快,否則襯體開裂損壞。對于砌筑在襯體外層的隔熱耐火材料,一定要采取加固措施。如用爐圍鋼板或金屬拉桿加固等。